|
|
用户名:sifakaoshi 笔名:sifakaoshi 地区: 中国-浙江 行业:其他 |
| 日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中国第一家“司法考试联盟”! 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官方的“司法考试联盟”! 中国第一家以“一次通过司法考试”为目标的“司法考试联盟”!
学习累了,听首音乐!三 (飞的更高!转贴附歌词)
(作者置顶)
- 作者: sifakaoshi 2006年01月16日, 星期一 20:45 回复(3) | 引用(1) 加入博采
学习累了,听首音乐!二 (我的秘密生活!转贴附歌词)
(作者置顶)
- 作者: sifakaoshi 2006年01月16日, 星期一 20:01 回复(2) | 引用(1) 加入博采
学习累了,听首音乐!一 (相信自己,一切皆有可能!转贴附歌词)
(作者置顶)
- 作者: sifakaoshi 2006年01月13日, 星期五 13:14 回复(1) | 引用(1) 加入博采
法律网站2
(作者置顶)
- 作者: sifakaoshi 2005年11月8日, 星期二 14:58 回复(1) | 引用(0) 加入博采
[法律人生]法学院生活不完全指南3
(作者置顶)
- 作者: sifakaoshi 2005年11月1日, 星期二 11:17 回复(7) | 引用(1) 加入博采 >
[法律人生]法学院生活不完全指南2
(作者置顶)
- 作者: sifakaoshi 2005年11月1日, 星期二 11:15 回复(2) | 引用(1) 加入博采
[法律人生]法学院生活不完全指南1
(作者置顶)
- 作者: sifakaoshi 2005年11月1日, 星期二 11:08 回复(1) | 引用(1) 加入博采
2006年春节又新到100个Gmail邀请,数量有限,动作要迅速哦 !!
(作者置顶)
哈哈哈哈,2006年春节又新到100个Gmail邀请,数量有限,动作要迅速哦 !!
Google 公司虽然公布了 Gmail 2G大容量邮箱可随机在Gmail主页申请,但本人曾经刷新Gmail主页200多次也没有看见可以申请的提示。继续为了渴望得到Gmail邀请的朋友们,在这里准备了数量不多的100个Gmail邀请,也算是一种回报吧,赶快留下你的邮箱吧,我会尽快将Gmail邀请发送。
得到Gmail邀请办法:
1、点击此文章的回复,在回复中留下您的电子邮件。
2、将你的电子邮件发送到我的电子邮箱 win95888@gmail.com
注意:邀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实现的,很多朋友跟我索要邀请却不留下邮箱地址,这种情况我也无能为力啊!
- 作者: sifakaoshi 2005年06月26日, 星期日 17:13 回复(47) | 引用(1) 加入博采
当她赤裸裸的展现在你的面前(别想歪了啊),你该怎么办
(作者置顶)
- 作者: sifakaoshi 2005年06月22日, 星期三 12:16 回复(2) | 引用(1) 加入博采
重新开张
非常高兴今天能够把本以为已经失去的博客的密码通过多次的给客服打电话找回来了,说实话心理还是又那么一丝的喜悦和淡淡的惊喜!虽然这本就是自己的。
希望这里成为自己的精神家园!!
- 作者: sifakaoshi 2008年10月10日, 星期五 01:05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司法部公告:今年司考6月10日起网上预报名(转)
今年司考6月10日起网上预报名
7月1日至20日现场报名 9月16、17日考试
本网北京6月2日讯(记者 张庆水)今天,
6月10日至25日网上预报名
为方便报名,提高效率,受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委托,中国普法网将独家提供网上预报名的网络支持。届考生可登录本网,下载、打印报名表,并按照填表说明和要求真实、准确地填写后,在报名时提交审验;不能提前下载和填写报名表的人员,可直接在报名点领取并填写报名表;已网上预报名的考生,可打印提交含有本人信息的报名表,也可不另外提交报名表。各地是否实行网上预报名,由省一级司法行政机关确定并公告。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1日至20日,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可以根据本地区报名工作的实际需要,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确定具体的现场报名时间,并向社会公布。考生报名时,要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高等院校学历的人员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本人近期同一底片1寸彩色免冠证件用照片3张等。
公告规定,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及已经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考试时间为9月16日、17日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16日、17日。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命题范围以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分为四份试卷,每份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
公告特别强调,司法部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考后公布试题、参考答案 开通异议专区
为确保国家司法考试公平、公正,进一步增加国家司法考试的透明度,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结束后,司法部将在考试结束次日向社会公布考试试题,在考试结束三日后公布试题参考答案。应试人员对试题参考答案有异议的,可自试题、参考答案公布之日起至9月26日期间登录本网,在“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异议专区”中对试题参考答案提出异议并说明理由。司法部将组织专人收集、整理各方面对试题参考答案提出的意见,并在试卷正式评阅工作开始前提交专门成立的“试题参考答案审查专家组”研究、论证。
港澳居民不实行网上预报名
为方便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司法部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考区、考场,举行国家司法考试。在内地工作、学习或者居住的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在香港、澳门报名,也可以在内地居所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在内地报名的,须提交在内地工作、学习或者居住的证明。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对港澳居民不实行网上预报名。
现役军人报名
现役军人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事宜,仍按司法部与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发布的《关于组织军队现役人员参加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办理。
- 作者: sifakaoshi 2006年06月3日, 星期六 17:10 回复(1) | 引用(1) 加入博采
一位台湾学校校长的演讲 (好好看看,汗颜呐)
- 作者: sifakaoshi 2006年04月27日, 星期四 14:22 回复(1) | 引用(1) 加入博采
高分考生谈司法考试复习攻略--关键在量体裁衣
- 作者: sifakaoshi 2006年04月23日, 星期日 23:10 回复(1) | 引用(1) 加入博采
2006国家司法考试题型公布 主观题分值权重加大
- 作者: sifakaoshi 2006年04月23日, 星期日 22:55 回复(1) | 引用(1) 加入博采
4月如何备考司考:要及早明确复习方法
离司法考试只有4个多月的时间了,4月份的备考,将为以后阶段的复习打下基础,直接影响着今年司考的成败!此阶段备考,构建知识体系,对重点难点知识点深入把握,是首要解决的问题。
首先,要选定复习资料,建立考查内容的总体框架。目前新书尚未全面上市,备考者需要重点考虑各年真题,并配合单元配套复习;可以看看专题讲座,对卷二卷三集中进行 复习;有精力的考友可配合其他辅导用书,并结合重点法条类参考书进行研读。还可听一些语音课件,尽早进入复习状态,对知识点加深印象。
其次,要明确复习方法。
1.扣“题眼”。各部门法知识点考查的侧重有所不同。考生需要在这一阶段,通过对真题的分析,以命题者的眼光与思维从教材中寻找出考查的“题眼”所在,并将此知识点理解掌握。
2.记笔记。标记重要内容,写下心得注解,以便理清知识结构与脉络,为以后的复习做准备。通过记笔记,将知识点归纳整理。
第三,明晰培训重点和时间。因为卷一科目不涉及太多理论性和难点问题,对卷一的考查也主要是识记性知识点的考查,所以这一阶段建议用于非卷一科目的复习。建议4月备考时间中,卷二部门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占一时间:卷三部门法(民法、民事诉讼法)的复习占一半时间。理论功底差且时间较为充足的学员也可以把法理学内容过一遍。备考者结合自己的基础及辅导用书制定具体章节的学习时间安排也非常必要。文/胡敏
2006-04-03 07:26:00 武汉晨报
- 作者: sifakaoshi 2006年04月6日, 星期四 19:49 回复(2) | 引用(1) 加入博采
2006年司法考试新变化及备考全攻略
2006年司法考试新变化及备考全攻略
随着2006年司法考试大纲的颁布,新的一期司法考试正式拉开帷幕,今年的大纲发生了哪些变化?考生如何应对?就广大考生比较关心的几个问题,笔者采访了业内相关资深人士,结果如下:
1、司法考试今年的新变化和特点?
第一、2006年司法考试在分值、题型、难度等方面,不会有太大变化,今年的考试大纲对每门课程的具体内容都做了相应的修改,课程名称变化比较大的是将“法律职业道德”改为“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新大纲总体来说是增多删少,新增的内容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第二、今年的司法考试更侧重于对法条和立法本意的理解,光靠死记硬背是不行的,今年理解的内容还会有所增加。
第三、要注意人代会所提出的一些重大问题、重要法律,并重点关注法学理论界的热门话题,老百姓关注的社会焦点。比如建设和谐社会这个问题就写进法理学的考试大纲中。另外,去年8月份新修订的公司法,势必成为今年考试中的重点。
第四、大纲中新增的内容可能反映了06年的一些命题选取的变化。法与和谐社会、法与节约型社会,成为法理学新增的一个内容;宪法中增加了全国人大的会议制度、全国人大制度的完善、全国人大的工作程序、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程序等方面内容;经济法方面,增加了承销协议的主要内容、代销发行失败。同时,增加了劳动合同内容;刑法方面变化不太大,刑事诉讼法上增加了超期羁押、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前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变化较大,增加了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征用治安处罚,治安管理法;民法变化不大,今年司法考试肯定会涉及《物权法》的基础理论,而且分值会有所增加,但对有争议的观点不会涉及。;商法变化很大,要特别注意公司法、证券法的修改;民事诉讼法增加了支付令的概念、内容和效率。
2、这些变化对于考生有哪些影响,在参加辅导和备考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对于基础较好的考生,要注意这么几个问题:
第一、有变化的法律。基础知识较好,原有知识比较牢固,变化性的东西很难记住,一定要把原有的东西从脑子里剔除出去。可以说对于一些大法中变化性的内容要重新学习。
第二、现在的司法考试更多的题是以案例的形式出现,这就要求考生除了要有基础知识外,还要有一定的应试能力,包括鉴别、推理、判断、法条运用等能力,而应试能力可以通过做一定的真题、新题来提高。
第三、从去年的司法考试可以看出,对于理论的考察有所增加。但是从现在的实际情况看,今年不太会加大对理论的考察力度,仍然要以法条为中心。
那么对于基础较弱的考生,特别应注意:
第一、理清法律关系;
第二、通过做题提高应试能力;
第三、强调以法条为中心;
第四、参加必要的辅导班:据司法部的调查,过关的考生中约80%参加过辅导班。经过老师的点拨,可以以尽快的了解并掌握重点、难点,比自己学要省时省力。
3、司法考试培训市场,近年来日益火暴,形成了网络和面授的格局,针对这种形势考生怎样选择更适合的机构呢?
司法考试培训市场一段时间以来可谓诸侯割据,大大小小的面授班层出不穷,导致恶性价格竞争,出于成本的考虑,造成了很多面授班打出的招生方案中的老师和实际讲课的老师严重不符,很多考生只能自认倒霉,远程教育介入司法考试培训市场比较晚,以前一直为面授班所垄断,从2003年开始,陆续有了一批国内知名的网络教育公司,如有着6年多职业远程教育运营经验,拥有“中华会计网校”这样年网络招生规模在数十万人的北京东大正保教育集团的介入,给司法考试培训领域带来了新的生机,其推出的“法律教育网www.chinalawedu.com”凭借其强大的网络视频教学技术、国内知名面授班的顶级师资、优惠低廉的价格,使得全国各地的学员可以足不出户即可享受到最权威的网络司法考试辅导,且课程可以随时随地反复收听,遇到问题可以随时提问,并在24小时内获得及时有效的答复,避免了面授班上课时间太死和集中教学学员众多、辅导效果差的局面,给广大考生带来了更多好的选择。
考生在选择辅导班的时候应该综合考虑各个培训机构的信誉、师资、性价比、后续服务、自身时间等5大因素:
1、培训机构信誉:选择一个有着良好信誉的机构也就意味着会获得更好的教学服务保障,避免了很多招生承诺不兑现的现象发生。
2、师资:一方面,注意辅导班师资的真实性考察,尽可能避免招生方案中的老师和实际讲课的老师严重不符的情况;另一方面,不要太过迷信名师,名师说的话多数是要听,但有些时候如果太过迷信可能会对考生自身造成误导,名师不是出题老师,所以名师说的考点不是救命稻草;名师由于被太多机构邀请讲课,而忽视了学术方面的研究,靠吃老本过日子,讲东西千篇一律,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变化。事实上已经有很多以前公认的名师正在逐步退出司法考试培训市场;
3、性价比:辅导机构都是以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为目标,很多机构基于此种原因的考虑,各种班次名称不断花样翻新,可能会使考生眼花缭乱,课程内容实质区别不大,也许换个名字,身价陡增,在选择上需要多加提防,报名前仔细斟酌,选择性价比最高的辅导班次。
4、后续服务:很多辅导机构,交费之前和交费之后的服务完全是两个样子,如住宿环境与承诺不符,过分夸大培训效果而无法达到。
5、自身时间:至于面授和网络应该怎样去选择,考生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考虑,如果在职或参加面授的上课时间不能保证,建议选择听课时间灵活、形式新颖的网络视频课程。
总之,不论是选择面授还是网络培训,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4、培训市场今年将有哪些调整和变化,各家机构有哪些具体的举措和对考生有利的优惠办法?
2006年司法考试培训市场的调整和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很多培训机构出于行业垄断的考虑,与很多大牌名师签订了独家授课协议,想以此来达到垄断培训市场的目的,伴随着部分机构对师资的垄断,其它培训机构陆续推出了自己的后备师资,给司法考试培训注入了新的师资和活力;
第二、各个辅导机构力推高价位的面授辅导班,过份的夸大授课效果,希望在培训人数有限的情况下,获取更加丰厚的利润,无形中加大了考生的负担;
第三、出于招生的宣传包装需要,各种班次名称不断花样翻新,希望以此来刺激考生参加培训班的欲望;
第四、采取品牌特许加盟的方式,盲目扩大自身的招生范围,力求通过此举抢占更多的市场占有率;
为了让广大考生甘愿掏钱参加培训,各家辅导机构陆续推出新的优惠营销举措, 如:
第一、推出2006年备战司考系列报告会和免费讲座,让考生亲身体验自身师资实力;
第二、推出价格非常高昂的协议保过班,测试后入学, 不过者退还少部分学费或或下期免费重学;
第三、部分网络培训机构,如“法律教育网www.chinalawedu.com”在汇聚了司考最顶级师资阵容的基础上,不仅打出业内培训费最低这张王牌,而且还对老学员实行八折优惠,另外,还推出新老学员互惠推荐这一全新营销策略,推荐方和被推荐方均给予大幅度的优惠或奖励,既把实惠给了老学员又把实惠给了新学员。
第四、某些培训机构根据参加学员参加自身辅导后的前一年司法考试成绩给予相应折扣,前一年的成绩越高,则第2年享受的优惠越多;
第五、对于集体报名者、学生、军人和公、检、法人员给出相应的优惠政策;
第六、对于在司法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员给予高额的奖学金。
- 作者: sifakaoshi 2006年04月6日, 星期四 19:47 回复(2) | 引用(1) 加入博采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以由法律出版社
- 作者: sifakaoshi 2006年03月30日, 星期四 15:01 回复(1) | 引用(1) 加入博采
设计人生的时刻表
- 作者: sifakaoshi 2006年02月25日, 星期六 07:15 回复(1) | 引用(1) 加入博采
上新东方考研英语辅导班最受用的话(励志) (转)
- 作者: sifakaoshi 2006年02月25日, 星期六 07:12 回复(1) | 引用(1) 加入博采
各种优秀英语学习策略
- 作者: sifakaoshi 2006年02月25日, 星期六 07:06 回复(1) | 引用(1) 加入博采
嫁给律师的十个理由
- 作者: sifakaoshi 2006年02月24日, 星期五 17:26 回复(1) | 引用(1) 加入博采
一个司考生的经历:两度司考路,终于上榜时
- 作者: sifakaoshi 2006年02月24日, 星期五 13:25 回复(0) | 引用(1) 加入博采
司法考试:哪种学习方法最有效
- 作者: sifakaoshi 2006年02月24日, 星期五 13:10 回复(0) | 引用(1) 加入博采
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不必一考定乾坤
- 作者: sifakaoshi 2006年02月24日, 星期五 12:56 回复(0) | 引用(1) 加入博采
时间管理的十大关键(转)
- 作者: sifakaoshi 2006年02月23日, 星期四 11:51 回复(0) | 引用(1) 加入博采